更新时间:2023.07.13
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院承担,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患者承担。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报告通常包括三个层面:是否是医疗事故,属于何种程度的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害、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轻度残疾、器官组
在医疗过错赔偿中,一般根据患者受的伤害程度进行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费用,进行相应的补偿。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进行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进行计算,对于收入高于医
具体数额视伤情和具体花费而定。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和医疗过失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赔偿数额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医疗事故的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失赔偿所得。
医疗事故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事故死亡,一般赔偿的数额是由医患双方协商确定的。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
医疗纠纷一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还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
对由于误诊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的多少通过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