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后因感情不和,经常争吵,答辩人带着女儿一起生活满两年以上。夫妻二人不再共同生活,经济上、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这些事实在被答辩人提交的起诉状和答辩人提交的证据中能予以证实。
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诉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方式,如有诉讼代理人,注明诉讼代理人的相关信息。 2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给女方。八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就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孩子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
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对两周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规定:后,一方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
离婚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首先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其次夫妻一方要尽量去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收集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例如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至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夫妻双方先自主协商,可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于
有债务问题需要起诉离婚的,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原则上离婚后仍为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可以就债务问题如何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一方在向法院起诉时,可以要求法院对债权债务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