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放火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要件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是社会公共安全;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
构成放火罪的要件包括: 1、行为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公共安全;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能成立犯罪中止,对于放火罪,要想成立犯罪中止是要求犯罪嫌疑人在预备阶段认识到火灾的危害,自动停止放火的行为,又或者是在火灾发生后及时扑灭火灾,阻碍损害后果的发生。
不成立犯罪的未遂犯有:没有犯罪事实的未遂犯、犯罪未得逞的情况下、由于外界因素导致犯罪未进行的等,在存在上述情况的,可以不成立犯罪,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放火罪的判刑处罚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对于构成放火罪的犯罪分子是没有规定罚金刑的,仅规定了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放火罪能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此,实施危险犯的行为人在犯罪结果发生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是存在犯罪中止形态的。 实践中,对于单独犯罪而
涉黑涉恶九类案件主要包括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9类犯罪。具体内容是: 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
毒品犯罪定罪内容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毒品犯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走私制毒物品罪; 5、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6、非法种植毒
对放火罪而言,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点火的行为,从被点物开始独立燃烧时即构成犯罪的既遂,若是行为人在用火柴点火时,火被风吹灭,行为人被抓住则是犯罪未遂,放火罪属于危险犯,危险犯有既遂与未遂之分,其标准在于危险状态是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