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财产制是共同财产制。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事实婚姻和同居的最重要区别在于,事实婚姻关系中,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同居关系中,双方一般以恋人关系共同生活,或者并不对外宣告双方的关系。如果双方已经共同育有子女,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存在事实婚姻,而非仅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和法律婚姻有区别: 1、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 2、合法的婚姻关系一旦确立,夫妻双方即享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事实婚姻的双方却不享有这种确切的人身关系; 3、合法婚姻夫妻双方分别为对方的第一继承人,事实婚姻不享有此种
对事实婚姻的规定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对无效婚姻的规定是: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不登记结婚的话就不按夫妻关系处理。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的认定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缺乏建立婚姻的法律要求。因此,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
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
解除夫妻关系时,形成事实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以协商方式分割财产。同居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