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公益诉讼的意思是: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根据法律规定,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向有关主体发出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撤诉是指原告撤回自己的起诉或者由于原告的某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对其起诉按照撤诉处理的诉讼行为。撤诉制度既是当事人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有效手段,也是人民法院结案的重要方式。它对保障当事人具体诉讼权利的实施,保障人民法院公正快捷地审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抗辩是针对请求权是否过了诉讼时效而主张的。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或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
公益诉讼中受到限制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4、辩论原则; 5、处分原则; 6、检察监督原则; 7、支持起诉原则。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市(分、州)人民检察院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本区域其他试点地区人民检察院管辖。
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五大类: 1、污染环境类; 2、破坏资源类; 3、食品药品安全类; 4、英烈权益保护类; 5、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类。
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而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包括履行职务犯罪侦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审查
民事诉讼公益案件的规定是: 1、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相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检察院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没有相关组织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具体如下: 1、诉讼的目的不同 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 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
公益诉讼中受到限制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4、辩论原则; 5、处分原则; 6、检察监督原则; 7、支持起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