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未满一年上高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公安部2016年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如果违反此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证不满一年上高速的处罚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取得驾照的12个月内为实习期,实习期内的驾驶员不允许独自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违规应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