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7
该怎么确认盗窃的数额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二、3年以上1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1、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2、盗窃外币的,按照盗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1、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2、盗窃外币的,按照盗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
共同实施盗窃的,共同盗窃所得数额即是盗窃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盗窃的种类不同,认定的数额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如被盗财物有有效价
盗窃数额认定标准为: 1、个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则会处三年以下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盗窃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盗窃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涉嫌盗窃罪判处的刑期长短,应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及盗窃数额的大小来综合判断。盗窃罪的犯罪数额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盗窃罪的数额确定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