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有下列几种: (1)抚养人得了严重疾病,经治不愈,有可能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 (2)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再抚养子女的; (3)抚养人因犯罪被判刑,不能再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的; (4)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应予准许。如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且存在情形之一的,应依法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他与子女共
发生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变更法人的事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公司破产清算;法定代表人的股权比例被其他人超过这三种情况之一的法人会变更。公司变更法人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况如下: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以下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可以变更抚养费的情况有:第一,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第二,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第三,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
可以变更抚养费的情况都有: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