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屋预售,又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预付款,并在未来一定日期内拥有现有房屋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其本质是房屋期货交易,只是房屋期货合约。与成品房的交易已成为中国商品房市场的两种主要房屋销售
1、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 2、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进行单方变更的行为。 3、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 4、交付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的行为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是指因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自身的缺陷或因
符合以下条件的商品房转预售行为合法: 1、行为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市、县人民政府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程序有以下这些: 一、受理,开发企业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
转让预售商品房的方法: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 2、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 3、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 4、
预售商品房办理过户需要的手续是: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依法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与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一般包括登记收件、勘丈绘图、产权审查、绘制权证、
预售商品房是不可以转让的,国务院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
转让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1、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2、买卖双方凭预售合同、转让合同及有关证明到销售登记交易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过户登记;3、经批准转让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双方缴纳印花税。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持两份印花税正本,开发企业和交
预售商品房不能转让的情形主要有: 第一、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签订后未进行登记的; 第二、商品房预购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交付定金及未付清合同所规定的房价款三分之二的; 第三、预售商品房合同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均要求解除合同的; 第四、预售商品房
预售房是否可以退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为非买方个人原因导致合同出现问题需要退房的,买方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且要求退房。如果是因为买方个人原因导致且无正当理由的,则买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才能退房,否则卖方可拒绝退房。
期房买卖注意事项有: 1、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 2、看开发商的营业执照; 3、认证开发商资质; 4、重视“不可抗力”因素; 5、要求开发商将承诺写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