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45条规定,女职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劳动合同在女员工怀孕期间到期的,处理方式是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往后顺延至员工的哺乳期结束。而在员工的哺乳期结束时,双方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决定再次签约。
离职期间怀孕的处理标准: 1、离职期间怀孕处理方法可以与单位协商,经单位同意后可以撤销离职申请; 2、员工提交辞职申请后,员工本人愿意离职,单位可以在30天内安排员工离职。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怀孕期间离婚,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达成离婚意见,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后,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诉讼离婚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
女职工怀孕期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两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若女职工想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相反,如果女职工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发生严重过错行为,造成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或者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依法判决。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情形消失时止。在此期间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处在孕期的职工的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延续到孕期和哺乳期等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存在出于孕期、哺乳期等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合同期满,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延期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届时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