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不是必须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
致人轻伤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致人轻伤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的,可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例如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就可以先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每一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情形
采取强制措施的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符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要合法合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或形态: 1、是执行性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
单位犯罪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最大限度降低对被告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结合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1、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 2、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情形下,行政机关可以《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不采取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又称行政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或在紧急、危险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如
违反交通法规可采取的强制措施如下: 1、扣留车辆; 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拖移机动车; 4、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5、收缴物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收缴物品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一、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实施拘传。 二、人民法院对于在法庭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