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注意的问题: 1、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2、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1、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即使用的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 2、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
应注意下列问题: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3.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
城市土地使用证办理要注意的有: 1、要申请登记、地籍调查以及进行权属审核; 2、要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 3、注意开发商建设用地手续要齐全; 4、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买卖拆迁安置房要注意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签订合同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时间,要求共有人签名;注意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注意资金安全。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
1、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 2、要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因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 3、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时间期限。 4、要区分好定金、订金和押金的区别。
订定金合同应注意问题如下: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合同,主合同无效的,定金合同无效; 2、签订时,主体应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一致; 3、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 4、合同中应约定明确的交付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
企业进行征地拆迁的补偿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附属物重置费、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与搬迁费、搬迁停产停业预期利益损失、违约损失与财务成本等。
姚江上游余姚西分工程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3日作出浙土字 (330281)A〔2018〕-0015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批准建设用地52.8427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46.6555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出具借据时注意的事项有,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以外,借据要采用书面形式;并且需包括借款的币种、用途;借款的金额、利率、日期等重要内容;以及借据上的利率不能超过欠条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属于高利贷。
公民行使监督权应该注意: 1、公民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回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且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 2、投诉和举报时,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贴大字报、聚众闹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