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条中利息计算方式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不能主张利息。没有约定利息的,会视为没有利息;而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则可以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或者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利息约定不明确的,仍然视为没有利息。
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 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对利息的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对于自然人之外的借款合同,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当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如果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未约定本息归还顺序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能归还全部欠债的,一般是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借贷没约定利息的,其解决办法是借款人不需要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贷款人也不得向借款人主张利息。因为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的,则可以由法院来裁决。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
借款的利息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