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为防止卖方一物二卖的不诚信行为,是对买方的一种保护,但为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买方在申请预告登记后长期拖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南京继承不动产转移登记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但是基本办理这项业务都是在3至5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理完成(不含权籍调查、公告/公示、补正材料时间)。
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不动产登记能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应向不动产机构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内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等事项。
不动产未登记,只要合同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负担,是指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标的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风险转移采取交付主义,不仅适用于动产,而且也适
不需要,不动产登记证明最后由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申请人领取。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主要责任就是进行不动产登记。若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职责义务,比如违法向他人泄露登记信息,比如因失误登记错误等,给登记者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有关人员还要被
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有抵押期限,其有效期为两年。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不动产登记可以委托办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