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揽合同可以约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
加工承揽合同是可以约定管辖的,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承揽合同纠纷本质上还是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参照合同纠纷案件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最高人
承揽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加工承揽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法典对承揽合同纠纷可不可以约定管辖没有规定,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定作人完成某一工作时,将工作交由承揽人完成的,一般要签订承揽合同的
承揽合同不是专属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的主要有以下情形: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揽合同的管辖权归属确定标准: 1、一把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2、如果当事人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其约定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
承揽合同的管辖权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但如果当事人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其约定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为履约内容的合同,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所以,在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