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债务的履行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三种形式。其中保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抵押也有两种方式,为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质押有动产质权、权利质权。
要担保债务履行,可以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留置等方式,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规定,留置是属于债权担保的方式之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将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担保方式有下列几类: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
可以采用抵押、质押、保证、留置等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
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通常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到15%,或是在招标文件中就已经剥夺了承包人的该项权利,但实践中激烈的竞争使多数承包人不敢主张发包人向其提供支付保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合同本应反映缔约双
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可用来约定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如果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
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
履约担保类型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转让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转让交易安全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