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地产属于不动产,而不动产如果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法律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为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和第一百条的规定。这两条是对债务抵销的条件和行使方式等的规定。归纳起来,包括: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权债务;抵销的债务是同种类(不同种类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双方债务均届至清偿期
房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要求抵押合同的当事人符合法律要求,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同时在登记机关完成房产抵押权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在抵押物上享有他物权(如留置权、质权或其他抵押权)时,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而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则取得了这种对抗效力。
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满足下列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制定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制定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抵押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只要没有合同无效的情形,就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可以进行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我国动产抵押权模式采用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即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间的书面合同成立,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以解释为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
民间借贷的当事人以车辆进行抵押的需要注意应当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等,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设立先于租赁合同成立的时间即先抵后租,法院对抵押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时不受案涉不动产上租赁负担的影响,不论该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即便承租人以不知情且善意为由主张排除执行措施的,都不能产生阻却法院执行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