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南京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的标准,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具体标准由南京
劳动者十级工伤的,获得以下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项目: 1、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具体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鉴定伤残十级的,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会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
工伤十级伤残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还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者被认定为十级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十一倍来赔偿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劳动者依法与单位解约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来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一、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十级工伤的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七个月工资的工伤赔偿金。二、如果患有工伤十级的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获得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一共是四个月的工资。三、工伤十级的职工在治疗期间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贴7个月的个人工资。个人工资指的是受伤的职工在工伤前,或者在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当事人工资高于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就按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进行计算。当事人工资如果低于该地区职工
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十级工伤一般按照以下三个款项内容分别计算赔付标准: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保险基金提供,一般是在员工解约情况下予以补偿,要依照当地具体政府文件规定标准发放。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