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了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发回重审案件能增加被告。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追加被告人。这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需要。当自诉人不知道有其他共同侵害人时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并不能据此就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当享有自诉权的当事人不知道其他侵害
重审的理由是原审在认定事实、证据上有问题,新的审判庭在查清事实后,重新作出的判决,依据的是“新”事实、“新证据”,其判决当然可以是:维持或加刑或减刑,甚至可以是无罪
可以,因为发回重审的案件案级没有改变,这样就可以再发回重审的了。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案件经过二审审理发现原判认定事实错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发回重审。 第一,原审的程序已告终结,新的诉讼程序开始,故应作为一个新案处理,应重新立案。根据
这个视具体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有: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7、侵犯知识产权案;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被告
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刑事案件结案时间法律没有规定,对逮捕后的时间有明确规定。法律对限制人身拘押时间做了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