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4
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则存在分歧。有两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秩序。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 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与客体是: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凡年满l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我国寻衅滋事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公共秩序。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扰乱公共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实施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
寻衅滋事的犯罪客体是公共秩序。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指的是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犯此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