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若当事人因工伤相关事由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职工及其近亲属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和能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
行政诉讼自收到起诉状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一般需要六个月。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来办案的,一般要在六个月内完成;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来办案的,要在四十五日内完成。
行政诉讼一般需要六个月。《行政诉讼法》对于审限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需要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一般需要六个月,但是情况特殊的,则可以申请高级人民法院予以延长,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的,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延长;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需要四十五日。
行政诉讼若是适用普通程序且是一审的一般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到结束应当为四十五日内。
行政诉讼期分别是六个月和十五日。如果行政相对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是六个月;如果行政相对人不服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是十五日。
行政诉讼一般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但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只需要四十五日;审理期限从立案之日起计算。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所作出的判决,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要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法院是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