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法定指定辩护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
刑诉法辩护人的范围的规定是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指定监护人,是在原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无法很好履行监护责任之时,有被监护人的其他相关权利人或社会组织申请,由法院制定相关人作为其监护人履行监护指责的自然人的一种制度。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辩护人的范围包括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作为其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解释辩护人的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的区别是:委托辩护是自己选择的,委托辩护是被安排的;委托辩护没有适用范围的限制,指定辩护有范围的限制;委托辩护可以在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开始,指定辩护需要在侦查以后;法定其他区别。
指定辩护是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 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如下: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被告
刑诉法辩护人的范围的规定是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
刑诉法辩护人的范围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人民法院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是有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