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离婚被告缺席,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也能判决。但是不一定会判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离婚诉讼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结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是人身关案件,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一般情况下原被告也都应当出席,但特殊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例外包括以下几种: 1、确实有特殊情况没办法出庭,提交书面意见;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起诉要求离婚,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的; 3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
原告缺席判决后又起诉的,此时是不可以吗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中,如果是我国的人民法院受理了当事人提起诉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此时法院会对案件的证据事实等内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立案的,如果是原告不
可以上诉,上诉可能改判也可能维持原判,注意上诉时效为15日,超过就不能上诉了。作出离婚缺席判决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
离婚缺席判决能上诉。缺席判决是指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情形,但该判决仅仅表明法院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作出的判决,但并不会影响当事人在判决之后所享有的上诉权利。所以,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在离婚案件中,即使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本人也应该出庭,除非是不能准确表达自身意思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离婚意见。因为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案件,具有密切的人身性
起诉离婚时一方缺席,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结果如下: 1、一方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经法院同意。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通常情况下缺席的不利后果是,如果原告缺席,则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如果被告缺席,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