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的。 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考虑双方是否同居以及同居时间的长短,来综合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 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婚前给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是
结婚半年想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婚姻当事人
彩礼钱是否返还、返还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
可以。 对于大额财物的赠与,如果是基于结婚为目的的一种赠与,其赠与行为可以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赠与合同未实际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财物。 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上,要充分考量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
1、彩礼的给付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的,如果双方以骗婚的目的骗取彩礼的,男方是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实,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根据《民法
婚姻无效可以要回彩礼,当事人提出退还彩礼,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则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中,男方才可以在夫妻离婚后要回之前给付给女方的彩礼,一种是双方在结婚期间没有共同生活的,另一种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符合任意一种情形时可以要回彩礼。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我国民法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夫妻离婚有以下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婚后三年离婚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 彩礼一般都是婚前支付的,是属于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跟男方无关,但是离婚时涉及以下情形时需要退还: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结婚一年多二次起诉离婚彩礼原则上不可以退回。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退回: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两人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