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转让股权的,并不影响债权的处理,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承担。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如果一份债权多次转让,每次转让都是合法进行的话,则由最后被转让的人获得该债权;如果是未经法定程序,重复多次转让的,则按照通知债务人的顺序和转让的顺序先后,由通知在先、转让在先的人获得债权。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偿还债务,债权人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隐性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2、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关注表外因素。尤其应注意或有债务的可能性; 3、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
企业法人整体转让,其债权债务由转让后存续的企业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
债权转让协议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的,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 债权转让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
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进行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如果进行合并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被由合并后的法人继承。法人如果发生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了连带的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无效,对债权人的债务仍有清偿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
公司转让时债权债务应当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如果公司是合并转让的,则原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担,如果公司是分立的,则原公司的债务由分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那么就不能发生债务转让,即使转让了也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民法典》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