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法规、规章等均不得设定。但该法中没有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期限、情形和条件做出一般性规定,这些内容主要体现在其它法律中。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是对拒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
行政强制法包括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除包括行政强制执行外,还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前者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履行,而后者是指行政机关出于制止违法行为等目的,依法对当事人的人身或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依据其职能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机关对外承担的行政职权以责任形式设定,将各项执法的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相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以监督考核为手段,从而形成的行政主体自律、补救和防范等各项
法院强制令一般是指,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强制令是人民法院按照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对债权债务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期限是三个月。如果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其义务,经行政机关催告后仍不履行,并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的,则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执行。
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前提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若是已经超过期限的,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行政强制措施,我国《行政强制法》中关于其的特殊规定包括: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期限的规定: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但是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但是延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
如果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过期,当事人不能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是二年,一般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该期限已过的,法院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