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2
没有结婚证不能起诉离婚,可以先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待拿到结婚证之后,再进行起诉离婚。
当事人没结婚证的,因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没有离婚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
没结婚证可通过如下方式起诉离婚:如果因遗失结婚证而无法提供的,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未办理结婚证而无法提供的,则不能起诉离婚。但构成事实婚姻的除外。
一、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没有结婚证一般不能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的,双方属于事实婚姻,那是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 如果同居生活开始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院会建议先去补办结婚证,然后再起诉离婚。 如果不补办
离婚时没有结婚证不可以离婚,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登记。离婚需要的手续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 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
当事人要起诉离婚,可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如果仅遗失一本的情况下,可以凭另一本结婚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遗失两本的,可以凭结婚登记档案或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即使没有证据,仍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原则上说起诉本身并不是说一定需要什么证据,因为离婚诉讼的判决标准是法院是否认为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只要能提供你们感情不好,比如分居时间、一方有家庭暴力,赌博恶习、重婚等多种存在过错的行为的,都被视为有利的感情不和的证据,可起诉离婚。
男女双方没办结婚证,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对于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一方抚养,除非母亲有特别不适合抚养孩
处理方式如下: 一、形成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去法院起诉离婚。 二、结婚证丢失且对方愿意配合补办结婚证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然后办理协议离婚。 三、没有结婚证对方又不配合补办结婚证的,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当事人可以选择撤诉,因为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如果执意要和另一方离婚的话,当事人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