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医疗纠纷赔偿数额: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过去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往往习惯于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程序,一是没有经过鉴定不收案,二是如果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没有鉴定为医疗事故,也不收案。如果患者坚持起诉,则在立案阶段即驳回起诉。在最高院有了新的规定,即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必须前置
医疗纠纷鉴定结论质证技巧有: 1.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单位以及鉴定人均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2.鉴定的检材一般是病历资料,而病历资料需要经过法庭质证、认证之后才能作为鉴定依据; 3.鉴定意见认定的事实是否与病历记载的相矛盾,或者认定的事实是
处理医疗纠纷一般要参考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2、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最高法院规定,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 3、坚持过错原则。即在履行医疗合同整个过程中的过错。
医疗纠纷赔偿费用有: 1、医疗费赔偿; 2、误工费赔偿;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 7、丧葬费赔偿金额; 8、被抚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抚慰金。
医疗纠纷问题的案件特点如下: (一)医疗申诉案件数量大幅增加; (二)化解矛盾成为审查医疗纠纷的重点; (三)对医疗申诉案件提起抗诉成为民事检察监督新突破。
一、关于医疗行为记录的各种错误; 二、病例保管和整理的错误; 三、诊断结果错误; 四、病历涂改错误; 五、病历制作人员的资质问题; 六、病历上的签名问题; 七、医嘱问题。
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者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如下: 1、和解; 2、调解; 3、仲裁; 4、诉讼。准备工作如下: 1、复印和封存有关物证; 2、咨询专家; 3、患者或患者家属应注意保留与院方就医疗纠纷发生争议时的谈话内容;等等。
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基本原则如下: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进行调解;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方不认可或不同意医务科、护理部向患方传达的院方意见时,上报省医调委处理。
医疗纠纷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般包括有:人身自由罚;行为能力罚;财产罚以及申诫罚等。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医疗纠纷提出再审的理由如下: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其他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