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如果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的,这种情况产生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提供担保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己承担。
如果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的,这种情况产生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提供担保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己承担。
债务人是指向债权人借款的人,而担保人是指为债务提供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所以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帮人担保的债务如果是一方自愿负担的,未经其配偶同意;或者该债务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是个人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愿意负担的,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是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债务不一定是个人债务。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此外,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夫妻一方提供担保的债务,一般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会被认定为担保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提供担保的债务是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信用保证,一般情况下配偶方受益的可能性较低。 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担保人的配偶从这笔担保债务中受益的
担保人不是次债务人,但是在债务人不进行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当做次债务人进行偿还债务。作为债权人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向担保人提起诉讼,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及时的要回债务。
连带担保人与债务人不是一样的,债务人是需要根据约定对债权人履行一定义务的人,而连带担保人是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的人。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没有规定债务人和保证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人。在实践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很少,但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股权等)为自己的债务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况很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均没有规定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是同一人。 按照民法领域: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担保人可以是同一人。 在实践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很少,但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股权等)为
个人担保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个人担保不属于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来年担保人不是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是指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其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