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
代位继承人一般应该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 范围如下: 1、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2、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和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亲属都可以作为被代位人。
法定继承人的具体范围如下范围: 1、配偶、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
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适用转继承所需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不与遗嘱安排冲突。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第一顺序:配偶、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
继承权中转继承人的范围有:受遗赠人的合法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收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我国《民法典》对于保险的法定继承人所规定的范围和顺序包括有: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的范围主要包括: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是受遗赠人; 2、有遗嘱的,是遗嘱约定的继承人; 3、按照法定继承的,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当发生转继承纠纷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继承法律关系、遗产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