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房地产拆迁分割: 1、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其所有权由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这种拆迁安置房屋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2、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婚姻登记后取得所有权。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之间的差夫妻
离婚后拆迁女方一般不能分到房子,双方离婚以后,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也已经分割完毕,如果房产归对方一人所有的话,另一方是无权获得拆迁后的财产的;但如果该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能分到房子的。 拆迁后离婚房进行分割方式: 1、依法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满的,应当及时提起撤销或变更协议的诉讼。如果存在无效情形,也可以提起无效之诉。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
签订拆迁协议后一般不可以推翻,但以下情况下可以推翻: 1、房屋拆迁的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
拆迁房屋分割协议书应当写明的内容有: 1、写明各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对价补偿金及支付内容方式。 3、征收补偿款归属内容。 4、协议各方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条款。 7、补充协议。 8、协议生效的条件。
签了拆迁协议不能反悔,但是有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可以反悔。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
拆迁合同签订后在施工拆迁之日前补偿打款。拆迁补偿款应当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到位,一般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房屋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未签补偿协议先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拆迁房屋需要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具体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
拆迁房屋是需要签订拆迁协议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