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原则上来说,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责任承担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但若是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工伤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为第三人造成的受伤情况,则需要第三人或者劳务工作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劳务派遣受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开办劳务派遣机构应
劳务派遣工伤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负责主体的从其约定。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遭受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时,派遣单位是法定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支付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劳务派遣受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
劳务派遣用工受伤的话,首先看劳务派遣合同的规定,若无规定,则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收单位的,那么一般以派遣单位和接收单位为共同被告。在这样的法律规定下,如果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受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步骤:劳务派遣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