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有:出资不足时,股东可能承担的内部责任不仅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完成实际出资义务,还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外,因未完成实际出资义务的,应当在认缴的相应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债务。抽逃出资属于严重损害公司
股东抽逃出资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
股东未出资可能承担下列责任:1、向公司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该出资瑕疵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承担违约责任。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3、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未履
股东虚假出资责任是: 1、行政责任,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刑事责任,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 3、民事责任,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具体如下: (1)民事责任,包括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 1、直接用货币进行出资,将货币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出资,用非货币出资的,应当先进行估价。
股东未出资,可能需承担的责任有,补足出资的责任,向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向债权人承担的在未出资范围内连带责任;以及可能被公司登记机关处罚的行政责任。
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52条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
《公司法》股东出资责任是如实出资,不得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相应的账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转移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