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有股东虚假出资,其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在一般的情况下,对行为人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若其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还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
股东出资责任内容有: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银行开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
公司股东出资责任如下: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
股东出资责任具有如下相关内容: 1、股东根据出资约定,依法负有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3、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非货币财
抽逃出资的股东的责任有: 1、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负有返还出资本息的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 2、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清偿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
(一)向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外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
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如下: 1、行政责任,对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和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 3、民事责任
1.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
股东未出资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形: 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 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 3、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