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申请以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两种方式办理。如果是赠与,当事人双方要先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办理之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加名,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后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包括初审、复审
夫妻一方死亡后,房产证过户的流程如下: 1、如果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办理继承权公证:接受继承的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起到公证处办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购买房屋是可以只写一方的名字的,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可以由双方进行自由协商。并不是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房屋就是属于哪一方的,确定房屋的归属是要结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的。通常情况下,如果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房屋,那么不管登记在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可以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如果房屋本身没有抵押,也没有贷款的话,那么随时都可以办理加名字的手续。但是如果房屋是有抵押贷款的,那么暂时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先把贷款结清之后才可以加名字。要办理房屋加名字的手续,夫妻双方只需
婚前买房,婚后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首先,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加上对方名字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向对方赠与房产一半所有权的行为。换句话说,在自己婚前购买的房产上加上女方名字之后,这套房产
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对于债务的处理,但是往往双方对于债务承担问题争议都很大,双方都不想要负担债务。这个时候就只能够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首先应该判断这个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那么不管双方是否离婚,都应该与另外一方无
首先,对于夫妻双方的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同时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相对人又知道该约定的,则应当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的,则应当由双方的共同财产偿还。
离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问题,需要根据双方离婚的方式来做出区别。首先,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需要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没有达成一致书面财产分割协议,就不能成功地协议离婚。因此,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
卖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过户,要根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那么在卖房时就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字。一方不在现场的,那么需要明确授权他人,委托他人进行代签。但是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房产,那
如果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妻子的名字,离婚时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男女双方各占一半。如果房子是妻子在结婚前以其个人财产购买,则该房产是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 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但购买资
双方离婚之后需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分割。首先要认定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判断。第一是夫妻双方有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如果双方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第二是双方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即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那么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之中明确债务具体的清偿主体及责任。双方是可以约定债务由一方清偿的。这种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如果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例如双方都不想要承担债务的,那么就只能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必须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不是单纯看时间因素,而是要看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在实际生活中具体还是要提供证据,有证据表明是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就认定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