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值班不算加班。 值班是指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加班是指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星期六,日上班不能一概地认定为加班。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公司,如果六天加起来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就不能认定为加班,反之,如果总的工作时间超过了40小时,则超出部门可以认定为加班。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单位应承担下列责任: 1、民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 2、行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员工自愿加班的话,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 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单位承担的责任如下: 1、民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 2、行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单位欺骗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员工可以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
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算加班。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每日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对于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为劳动者安排补休的
单位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依法进行维权: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进行查处和责令期限内支付加班费; 2、通过上述方法不能维权或者因加班费事宜协商无果发生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
工龄有三种计算法方式: 连续计算法。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合并计算法。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