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按照法律规定批捕不可以再退回。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就不能撤销案件了,检察机关也不能做出撤销逮捕的决定,但可以结合双方调解的情况,办理取保候审。
检查院没有批捕法院会批捕,案子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批捕,涉嫌犯罪的也会到法院审判。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
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因此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批捕后一个月内就可以
检察院批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有非法拘禁,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的条件有: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 3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检察院隐瞒犯罪所得的检察院是不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隐瞒、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报捕不一定批捕,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
报捕不是肯定批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
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候审的人也可能被判刑,具体是否判处刑罚取决于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被判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