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借条的复印件有法律意义,但是其证明效力很低,如果没有原件,则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签订借条,应当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等内容。
借条或者欠条的复印件,由于对于当事人的签字可能无法辨别真伪,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证明效力很低,只有复印件,不能与原件核对的话,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借条或者欠条的复印件上的内容予以认可,法庭也会采纳该份证据。
有证据证明借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和相应的证据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
借条的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进行采纳,而不是说复印件没有证明力。没办法和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一种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也不是没有证明力的。如果除了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的间接证也能够证实待证事实的,并且这些证据都真实有效,
借条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具体分析,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并非不具备证明力。
借条的复印件如果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有法律效力。但是借条的复印件比原件的证明力要弱,当事人如果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依法收集其他的证据来举证证明本人的主张。
借条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具体分析,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并非不具备证明力。
欠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在使用欠条复印件作为审判案件的证据时,需要注意两点: 1、复印件作为间接
欠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在使用欠条复印件作为审判案件的证据时,需要注意: 1、复印件作为间接证据的
借条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具体分析,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并非不具备证明力。
欠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
借条复印件,在能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被法院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在无原件核对的情况下,很难被法院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的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不能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
借条复印件如果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作为证据使用的,其效力会低于原件;除非复印件上有当事人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手印。 如果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有所出入的,则复印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或者原件找不到了,当事人有没有其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