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可否继续申诉的问题,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
如果只是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就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如果在被告一方上诉的同时,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或者自诉人也提起了上诉,则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刑事申诉如果符合条件的不难。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仅有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基本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上诉权,防止其因上诉而遭受不利的后果。
上诉不是一定不加刑。《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被告人一方上诉不加刑的规定的限制。
只有被告人上诉的话,若无漏罪导致补充起诉的情况,是不会加刑的。但是对于认罪认罚的案件,一审判决是按照认罪认罚从轻判的,上诉往往会被检察院认为是不认罪认罚,这样的话一审的判决检察院就会认为判轻了,这时候检察院可以抗诉,检察院抗诉以后就有可能加
刑事申诉是有时间限制的,当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当事人对案件有异议的应该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提出申诉。如果超出时间期限,法院一般会驳回当事人的申诉。当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其有着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超过两年的,法院仍应该受理。其中特殊情况有
申诉不影响减刑。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申诉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存有异议,对相关部门提出的请求。
刑事案子申诉不影响减刑。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刑事案件中,申诉不影响减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减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的,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也不影响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