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二是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的实际谈判义务,特别是
商品房认购书满足条件才会有效力: 1、所购的房地产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认购书要具备合同生效的主要条款。 3、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认购协议被认定为购房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
商品房认购协议的法律效力,关系到协议当事人切身的财产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确定的义务。商品房认购协议效力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也是保障平等
商品房认购书已签能否退款,要看情况: 1、如果全款房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
商品房认购书已签能否退房,要看情况: 1、如果全款房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
商品房认购书的签订首先应当确认房源,然后与出卖人沟通价格并谈妥,明晰订购书中的合同条款即可签订,此时根据订购书内容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出卖人交付有关资料和相关文件,签订完成。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是:认购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合同效力的认定办法为: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效力。 3、因一方当事人原因未订立合同的,按定金规则处理。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有: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当事人不履行认购书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