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民间借贷中,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以及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
担保人的责任为在债务人没有偿还到期债务的时候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有多个担保人,则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期限一般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
担保人要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借款展期,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要继续承担责任。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到期后,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多个保证人的,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如果发生债务转移的,担保人的责任是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保证人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
债权担保人的责任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