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8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侵占罪的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被告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仍将财物据为己有;他人财物指他人遗忘的财物、他人埋藏的财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财物;被告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被告人拒不将财物归还他人。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都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侵占罪既遂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2、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3、行为已经实施了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 4、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了侵犯; 5、行为人非法占有他
“前提条件: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既说明了持有的对象物范畴也说明了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
前提条件: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既说明了持有的对象物范畴也说明了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 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产、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占有,拒不退还侵占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依照《解释》的规定,以“5000-202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根据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一般以5000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对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定刑上,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遗弃罪立案条件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的义务却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上述所提及的情节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我国司法的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
立案的三个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即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公安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占罪指的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2万元的侵占,即符合立案条件,应当追究侵占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