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股份
公司债务一般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具有独立人格,且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不能清偿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公司债务通常而言是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的,存在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具有独立人格,且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不能清偿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承担。股东认缴股份不足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股东仅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向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责任,不需要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承担。股东认缴股份不足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股东仅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向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责任,不需要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1、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主张未缴出资股东和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相关法理原则,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承担,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必须足额缴纳出资,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取得股权。公司股东缴足出资后,
公司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如果有债务,股东一般是不用承担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
股东抽逃公司财产,致使公司履行能力不足的,应当在抽逃公司财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出资不足(虚假出资),或者虚报注册资本,实际注册资本不符合《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标准要求,致使公司法人资格丧失的依法产生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