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买卖合同不适用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照约定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根据法律规定,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以及加工承揽合同。
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优先受偿动产的权利。此时,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合同、基本施工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买卖合同不适用留置权。 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
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也适用于加工合同、基本施工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就此动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适用于以下: 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合同; 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 3、保留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4、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5、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
留置权的适用合同规定是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留置权可适用的合同如下: 1、加工合同; 2、基本施工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 3、仓储合同; 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委托合同; 7、信托合同。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合法占有的债务人
租赁合同适用留置权,但仅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
留置权适用范围: 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合同; 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 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6、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委托合同能适用留置权。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没有完成自己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受托人可以将其委托人的物品或者证券等留置,过了一定的宽限期后,就可以将其折价或者拍卖处理,以处理所得优先偿还自己应得的报酬。
留置权一般是适用于保管合同的,还可以适用于加工合同、基本施工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就此动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