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在提出答辩状时一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一般是60日。《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
审理期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的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调解期间、中止诉讼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有特
延长行政诉讼期限的办法: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直接延长;有其他障碍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延长。而在一审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的期限;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院批准;在上诉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院审理上诉案件
计算行政诉讼期限的办法: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六个月。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有误或对其他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举证期限: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且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
当事人对工商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是经过复议后在起诉的,起诉的期限是十五日。
行政诉讼期限的计算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有误或对其他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2014年修正的我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一定要在上诉期内上诉,否则,逾期不提起上诉的,则第一审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了。
延长诉讼期限的方式是: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直接延长;其他障碍可以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延长;在一审审理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上诉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
使下列情形出现就可以延长行政诉讼期间: 1、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需商请有关部门协助。 2、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被更换,导致诉讼活动不能正常进行。 3、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庭,影响在原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