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食品监管渎职罪存在以下犯罪情形: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对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行为人,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渎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 1、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 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渎职罪包括的内容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
减刑,对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1、激励功能,能够激励罪犯努力改过自新。 2、调节功能,能够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 3、回归功能,能够为罪犯回归社会,实现恢复性
只要渎职行为符合渎职罪的犯罪构成,都有可能被立案。渎职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
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四级两审终审制”不同,海事案件的审级则为“三级两审终审制”,即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海事案件的性质、标的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等方面的不同,海事法院所在
渎职罪的主体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由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同时政企、政事职能交叉现象在一些领域也存在,造成在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之外还有立法空白。根据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制定的多个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
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是合同法第52条到第59条。其中,合同法第52条以及第53条主要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了以下情形:1、一方实施欺诈、胁迫的行为,从而订立合同,同时损害了国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