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人身损害纠纷的案件中,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先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判决诉讼费用(包括鉴定费用)由谁来负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获得的损害赔偿有: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
交通肇事构成刑事犯罪后,被害人请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应当予以支持。 理由如下: 第一,从请求权基础来看,交通肇事被害人请求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第二,交通肇事犯罪对被害人的赔偿普遍存在赔偿义务人与肇事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按照受害人受害程度,有如下分类: (1)受害人死亡的。对死亡者本人予以赔偿10倍的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死亡赔偿金,该死亡赔偿金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直接计算10倍。 (2)受害人致残疾的。首先对伤残者之残疾
交通事故赔偿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就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的侵权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行为方式等因素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的,一般有12个赔偿项目。分别是: 1、误工费; 2、医疗费; 3、交通费; 4、护理费; 5、造成残疾的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 6、残疾器具辅助费; 7、被抚养人生活费; 8、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 9、丧葬费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