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能办理房产证,只有拥有完整产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全产权则办不了房产证。可以查看当初签订的拆迁协议的相关规定辨别自己的房屋是不是全产权,然后拿上所有与拆迁有关之前签订的合约,拿到的证明等去房管局办理产权登记。
依法拆迁取得的安置房具有产权,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具有完全产权。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可进行合法销售;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签署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4.查档证明。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等。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卖房人
大部分拆迁房屋都有房产证。拆迁房屋与普通商品房没有区别,可以正常上市交易,但不排除部分拆迁房屋没有房产证。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房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流程如下: 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
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能办理房产证,只有拥有完整产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全产权则办不了房产证。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
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手续: 1、房屋产权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提交的材料合法、真实、详细就进行房产登记,发放房产证。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