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一般情况下,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主要包括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在他人胁迫下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功的;其他依法减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对行政相对人减轻处罚的决定,要求必须具备法定条件,这并不完全取决于执法人
行政处罚中不予处罚的情形《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情形。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治安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受贿罪中减轻处罚的情节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的等。自首、立功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形,在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退赃悔罪的等也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家庭暴力形式:身体暴力(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精神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等);经济控制(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性暴力(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其他。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如下: 1、身体暴力。最常见的暴力,包括所有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 2、精神暴力。包括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停止或敷衍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犯罪预备的情形有: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的行为。 犯罪预备是指犯罪分子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
犯罪中止的情形有: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犯罪中止是指犯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