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包括:没有经过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没有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需要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需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身份证和驾驶证交给执行机关保存。因此监视居住是不能出门的,只有在
监视居住开庭前是否收监,还要由法院决定。从司法实务来看,如果可能判处实刑的,一般会收押。如果可能判处缓刑的,一般不会收押。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
可以进行电子监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
监视居住一年还没解除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死刑缓刑,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监视居住到法院开庭如果法院根据相关的事实与证据,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会收监;如果判处缓刑或者宣告无罪以及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会收监。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监视居住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六个月。《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
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是公检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标准,但存在下列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的疾病导致其生活不能自理;2、处于怀孕或者哺乳阶段的妇女;3、是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唯一的扶养人,4、因为案件特殊原因或
根据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1、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2、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